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亡者,女方前嫁女儿,伤者是凶手之妻,头部中四刀,一只手被砍断骨头,已脱离生命危险,凶手属石桥铺老街人,三十多岁,金矿上班,临时工,工资六千多一月。
凶杀原因,凶手家家境较可。
女方是司门前人,父亲是老实人,母亲是要钱不要脸的人,女儿是摇钱树,嫁到哪捞到钱就走,不知是几次了。最后这一次嫁到石桥铺,收了男方十多万彩礼并要求男方建新房子才结婚。男方在原地有房子只要装修一下子就可,女方却一定要重修。重修新房子后就连过火一起在前年结婚。婚后要求男方每月交给女方工资4500元,男方也同意,女方将工资和十多万彩礼交给娘家,后生下一子把户口也落在女方,有房子又不住,偏偏到司门前开发区租房住,并于近期向男方提出离婚,法院传票男方到庭应诉。种种积怨,引起男方杀念,才酿成一死一伤的恶性杀人案件。社会反响极大,该死的未死,不该死的却死了。道德败坏的母亲也应该受到报应才是。见钱眼开,道德无良,落得如此家破人亡。可悲可叹可气可恨。……